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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发个脾气,牛都拉不回来。如今生个气,转眼就觉得没必要。时间渐渐磨去了年少轻狂,也渐渐沉淀了冷暖自知。年轻的时候,连多愁善感都要渲染的惊天动地 。成熟后却学会:越痛,越不动声色;越苦,越保持沉默 。最初,我们揣着糊涂装明白。后来,我们揣着明白装糊涂。成长就是将你的一切都变成心静如水,将一切情绪调整到静音模式!
------致年青的你们和已不再年轻的我们。

从“给公司打工”变为“给自己打工”,转变思维,这就是合伙制!

捕鱼者

做老板的都有这样的观念:花钱招聘员工来为自己干活,就是让他为自己赚钱的。与之相对的,很多员工有这样的观念:我来公司干活,公司付我工资,等价交换而已。我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薪水就行了,工作做多了还不是白做?又不是给自己干,说得过去就行了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这种“我不过是在为老板打工”的想法在职场中十分普遍。在许多人眼里,工作做多做少、完成的是否完美,对自己意义不大,达到基本要求就行了。所以说,在传统雇佣制企业里,老板永远嫌员工做事少、工资高,而员工永远嫌老板给的工资低、工作多。这样,员工如果有更好的机会,往往会毫不犹豫选择跳槽,否则,就“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”,工作中始终表现不出干劲。

可能有人会说:“既然员工没干劲,那提高工资不就行了吗?”可问题是,假如一家企业有1000名员工,每人每月增加工资200元,这家企业一年就要增加240万元的薪水。而事实上,薪水增加200元对于员工的激励是极小的,效果也是短暂的——过一段时间,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会降下来。也许有人会说:“我们公司不缺钱,在待遇方面可以多次提升。”可问题是,这样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?能撕去员工给自己贴上的“打工仔”的标签吗?

前面我们也讲到,在传统公司制、雇佣制的企业中,你想让员工没有“打工仔”的心态是不可能的,因为员工本质上就是在为公司打工,为老板赚钱。要想彻底消除员工的“打工心态”,最好的办法是用合伙制代替公司制、雇佣制,让优秀的员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,建立公司的合伙人晋升通道,让员工从“给公司打工”变为“给自己打工”,这样员工才会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、积极性。

合伙制可以给人创造拥有感,凝聚合作伙伴。这个拥有感不只是法律意义上的拥有概念——共享资本、财产、分红等,更包括了参与经营、决策,在企业内部为人才创造创业的条件,变“给公司打工”为“给自己打工”。

只有当人才参与到公司的经营决策、融入创业合伙团队时,才能找到真正的拥有感。曾有一位小米员工对加班表达了这样的看法:“如果你找一份工作,天天加班当然是不行的,但如果是创业就不同了,创业是一种生活方式,你在为自己而活。”

上海有一家餐饮公司成立于上个世纪90年代,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,如今已经成为以餐饮业为龙头,集旅游饭店、大型专业餐饮酒店、专业会议中心以及房地产开发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。它的餐饮业为中高端业务,在上海开设了10家分店,在北京也有8家分店。

2013年下半年,公司的餐饮业务受到了行业竞争的压力,效益受到了严重的影响,为了坚定员工信心,提高员工的积极性,集团决定在试点分店进行股权改革。具体做法如下:

第一,公司成立专项员工基金。

在公司内部设立一支专项基金,民主选举出管理者及员工组成基金委员会共同管理。该基金持有试点门店一定比例的股份,员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,从该基金里认购股份;当员工退出股份时,也只是从基金里退出,不考虑溢价,以保障公司的利益。

第二,根据门店投资测算员工持股比例。

对整个门店投入的资金进行核算,只核算实际投入资金,不核算品牌股价,由公司高层决定拿出一定的比例给予员工持股。经过调研及对数据的分析,最终公司高层拿出总投资40%股权分散给员工持股。


第三,选定持股人员。

合伙制并不是指所有的员工都可以拥有公司的股份,而是选择优秀的、骨干型的、长期为公司做贡献的员工为持股人。公司最终选定四类人有资格持股:

(1)店长、经理等必须入股。

(2)公司核心高管必须入股,因为他们的管理能力、积极性与门店的效益息息相关;如果他们不持股,激励的有效性将大打折扣。

(3)优秀员工有资格入股,但可以结合自身经济状况,自愿选择。优秀员工的标准是: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普通员工,现任职一年以上的主管、领班。

(4)愿意在公司长期发展,但不具备以上三种条件者。

第四,对入股金额的规定。

有些企业在员工持股方案中,实行“干股”,即直接给员工一定比例的股份参与公司分红。实践证明,这种持股方式难以打动员工。所以,该公司决定不这么干,而是要求员工必须缴纳资金才能持股。如,经理以上人员要缴纳10万到20万元,普通员工缴纳5万到10万元。同时,出于人性化考虑,对于符合条件的持股人员,如果资金的确有困难,可以先缴纳70%的股金,剩余30%的股金从个人工资中逐月扣除,年度分红则按员工缴纳的股金总额计算。

这个股权改革方案实施一年后,取到了很好的激励效果。不少员工提出:“我今年的工资不要了,直接用来入股行不行?”股权改革后,大家都是公司的“老板”,不存在“为公司打工”的问题,员工之间的协作性有了明显的改善,因为门店的盈利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。因此,员工会积极地想办法解决问题,执行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。

在经营方面,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。在餐饮业这个行业不是很景气的情况下,该公司改革仅4个月,便实现了营收平衡。8个月后,该试点店的效益比前四个月提升了30%。

这个案例很好地说明,合伙制对合伙人具有长效的激励作用,可以把员工由打工仔直接变为公司的“老板”,让员工的心态实现从“给公司打工”变为“给自己打工”的转变,使员工与公司一起把“蛋糕”做大,实现双赢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在对公司进行股权改革,用合伙制代替雇佣制,要特别注意两点:

精心评估员工成为合伙人的条件和标准

在采用合伙制时,你不可能让公司所有的员工都成为合伙人,或者说你不可能一开始就让大家都成为合伙人。凡事都有一个过程,最开始应选择优秀的并且长期效力于公司的员工合伙。通过激励部分带动整体,慢慢将更多的员工引入合伙制中来,使大家自发地、自愿地投资持股。比如,一个车间有100名员工,一开始你可以让最优秀的20人成为合伙人;营销团队里有20人,一开始你可以让最优秀的5人成为合伙人。

给权力,给责任,给前景,让员工获得“主人翁感”

持有公司的股权,成为公司的合伙人,并不是合伙制的终极目标。合伙制的终极目标是,与员工分享公司的经营权,鼓励员工参与到决策中来,让员工获得主人翁感,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公司的主人,是在为自己打工。这样员工的积极性、执行力、协作性才能最大限度地被激发出来。因此,企业一定要给合伙员工权力,给他们责任,给他们描绘美好的前景,让他们参与到具体的经营中来,让他们与公司共进退。

小贴士:

(1)给公司打工,不仅是员工的想法,也是传统雇佣制企业老板的想法。这种想法根深蒂固,唯有合伙制才能根除。

(2)合伙制可以给合伙人创造拥有感、主人翁感,让员工从被动工作转变为自发进取。

(3)精心评估员工成为合伙人的条件和标准,确保选出够格的合伙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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